常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告
一、培训对象: 取得并持有常州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 三、培训渠道: 2011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全面推行网络培训方式。除高级会计人员、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和 参加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和参加2010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视同完成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四、网络学习要求: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常州市财会教育中心(化龙巷1号恒利大厦A座五楼),联系电话:86672801。 3、培训收费:80元/卡。 4、学习方式:持证人员凭学习卡登陆常州市财政局网站(www.czfb.gov.cn)“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参加学习。 5、选课要求:网络培训课程内容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赠送课三个部分,采取菜单式自主选择方式。必修课选择课时不得少于8小时;必修课和选修课累计选择课时不得少于24小时;赠送课自愿选择学习,不计入学时。 6、在线服务:学员选择课程学习后,系统会自动记录学员的学习时间。学员可以在线下载所选课程的讲义。课程后附带的练习题供学员就所学课程的知识点进行在线练习。 7、在线考试:学员按照规定完成所选课程的学习后,进入考试系统。每位学员有三次考试机会,考试成绩为60分合格。 8、期限规定:持证人员应于 9、学习奖励:常州市财政局将依据学员在线测试成绩、完成时间、选择课时、在线调查问卷填写等信息进行网络学习优秀学员的评选和表彰。 10、其他服务:因条件限制确实无法进行网络学习的,可以持学习卡至常州市财会教育中心参加网络学习。 五、合格人员确认登记 参加网络培训和视同完成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人员,于 六、其他 1、常州市财政局委托常州市财会教育中心组织全市高级会计人员、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持证人员和市本级 2、因特殊原因没有参加以往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须在 3、持有各辖市、区财政局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继续教育由各辖市、区财政局负责。各辖市、区财政部门应积极在本地区推行会计人员网上继续教育,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办法。 常州市财政局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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