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省2014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洋浦经济开发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直各系列、各专业主管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15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确定2014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我省合格标准为50分。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全国通用标准的(通用标准为60分),其成绩通知单上不再注明有效期。符合我省标准的有效期为6年。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5月23日